为落实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对深圳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以下简称城轨学院)的办学支持,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和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城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合作办学、学科建设,尤其是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以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会议纪要》(深大轨道纪要【2015】001号)、《深圳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合作办学地铁专项经费使用办法》(深大轨道理事〔2015〕005号文)、《关于批准2015年度深圳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合作办学地铁专项经费预算和全国大学生“深圳地铁杯”城市轨道交通科技大赛经费使用安排的决定》(深大轨道理事〔2015〕008号文),特编制项目指南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研究内容
项目名称 | 资助数量/强度 | 备注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方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 1项,15~22万/项 | 重点资助团队项目 |
城市轨道交通检测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 1项,15~22万/项 | 重点资助团队项目项目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 1项,4~5万/项 | 一般资助项目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 1项,4~5万/项 | 一般资助项目 |
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交叉领域方向的自主特色项目 | 1~3项,2~3万/项 | 一般资助项目 |
专题一: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方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重点资助团队项目,一期,编号R101)基础研究应立足于研究领域的前沿和交叉学科的新生长点进行探索性研究,其研究应具有前瞻性,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理论性成果为目标;应用基础研究应结合该领域长远需要,为解决实际需求而进行应用理论基础及技术基础研究,通过产生新方法、新方案和建立新标准等解决应用中的基本问题。支持1项,强度15-22万元。
专题二:城市轨道交通检测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重点资助团队项目,一期,编号R201)应用基础研究应结合该领域长远需要,为解决实际需求而进行应用理论基础及技术基础研究,通过产生新方法、新方案和建立新标准等解决应用中的基本问题;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是指为达到某一具体的实用目的或目标而获取新知识所进行的独创性研究项目,是应用研究中以解决该研究领域关键技术问题为主要任务的研究工作,以创新方法或方案、创造新设备来提高该领域研究水平,或创新技术和方法来解决该领域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技术创新项目应重点突出自主创新,体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现代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推进产业技术和结构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力求通过这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有效地发挥出技术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支持1项,强度15-22万元。
专题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一般资助项目,编号R301)主要围绕地铁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研、理论研究、现场测试与试验、数据统计及分析等方面的工作。支持1项,强度4-5万元。
专题四: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及技术创新项目
(一般资助项目,编号R401)主要围绕地铁运营维护保养中安全技术领域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研、理论研究、现场测试与试验、数据统计及分析、新产品/工艺/材料的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支持1项,强度4-5万元。
专题五: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交叉领域方向的自主特色项目
(一般资助项目,编号R501~R503)主要包括:(1)平台建设项目,如联合申报和建设国家、省、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学生校(内)外实践创新基地,共同建设各级城市轨道交通学会、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参加深圳高交会以及各级高水平城市轨道交通展览会;(2)技改项目,如对工艺、技术装备、检测手段和工程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设施和技术装备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3)学术交流项目,如组织学术会议、专家咨询与论证会议、学术论坛与讲座等。支持1~3项,每项2-3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讲师及以上),是稳定的科研团队(紧密合作三年以上)中的重要成员,且在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交叉的相关领域有所创新和业已累积一定基础与取得若干成果,并在学院发展与建设、合作办学、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实验实践创新教学等方面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2)深圳大学方面的主要项目成员应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工作量饱满;地铁集团方面的项目成员应该具有丰富的城市轨道交通实践经验(在地铁集团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低于中级职称的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的推荐信,部门领导签字加公章)。
(3)申报课题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研究方向和要求,应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交叉的相关领域机电装备与制造、自动控制、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交通、城市规划、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经济、融投资与项目管理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新工艺与新产品、新装备与新系统等开展探索、分析、研究、开发、试验及应用。
(4)凡主持过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或在高学术水平的期刊(SCI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以及作为重要成员参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实验室)建设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考虑。
(5)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期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能申报以上项目。
(二)重点支助项目附加申报条件
(1)申报团队教学规范,工作成绩显著,内部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好,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具有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
(2)团队中深圳大学的全职教师应在近两年工作量饱满,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的教学或相关建设工作;团队中应有至少一名深圳地铁集团的在职工作人员(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除完成申报团队的科研及教学任务外,积极支持和配合深圳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的相关科研平台建设和学术活动。
(三)其它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
(2)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提交申报书(电子档和纸质文档各1份)。
(3)项目申报书上的成果指标必须明确客观,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4)申报人应正确估计项目难度,认真填写项目预期成果(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如项目验收不通过,申报人必须退回项目全部经费,且三年内不能承担深圳大学轨道交通学院项目)。
(5)限项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铁魂科研项目”;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铁魂科研项目”总数合计不超过3项。
(6)根据《深圳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须知》规定和本项目实际,铁魂科研项目劳务费不超过40%,特支费不超过20%,收取税金及管理费12%。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深圳大学南校区S717
冯平:0755- 22673825, 13692267523, kcdrm@szu.edu.cn
深圳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铁魂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