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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深圳大学2024年智能系统与智能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12/20 20:30:00人浏览

为规范实施本专业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依据《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z.szu.edu.cn/info/1042/12707.htm)以及《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https://yz.szu.edu.cn/info/1042/12706.htm),并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指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招生专业为智能系统与智能制造,拟招收1人,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读博期间表现优异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通过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 PETS 5级合格证;

5. GRE 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 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44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 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最新QS排名)的申请者外,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成果的形式与署名要求如下:

(1)若成果为学术论文,则应为正式发表计算机或控制等相关领域的SCI/SSCI/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以及高水平会议论文,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

(2)若成果为发明专利,则应当为已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PCT和国内发明专利之一,且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且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3)若成果为软件著作权,则应当为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且以申请人为第一著作权人或第二著作权人且研究生导师为第一著作权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软件著作权必须是以申请人为第一著作权人);

(4)若成果为学术著作,则应当已正式出版且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

(5)若成果为科研奖励,则应当享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机构或社会公认的全国性专业协会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且申请人位列获奖者名单前6名(含第6名)。

(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 本校在读二年级(2022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3. 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本轮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限深圳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申请者,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1229

2. 提交材料。申请者须2023年122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致信楼627,黄老师收,0755-22673861),并将姓名+运单号通过邮件发送至huangchzh@szu.edu.cn。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英文学术论文等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 申请者登录《2024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由学院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本专业将安排专业笔试及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及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专业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2.面试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专业素质考核形式为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智能控制》,考试时长为2小时。

4.复试考核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

考核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会适时在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学院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各考核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检(监察)室)、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检(监察)室)、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由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黄老师:huangchzh@szu.edu.cn0755-22673861



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一审一校:黄丞正

二审二校:龚峰

三审三校:吴宗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