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精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科技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构建校企常态化、实质性联络渠道,探索校企合作新机制,提升学院服务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每年择优选聘一批来自企业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来院担任产业教授。
二、选聘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初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含)。
(3)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公司担任副总、技术总监及以上职位。
三、岗位职责
(1)资源对接:对所在产业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熟悉其发展现状、技术应用和发展趋势,能够广泛对接和引入产业资源,积极推动校企在协同创新、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并取得突破成果。
(2)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可根据行业和企业需要,发布创新创业和实习实践项目,参与实践课程教学,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生产有机融合,创新实践和产业育人机制。
(3)建言献策:深度参与学院产学研、校企合作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共同推进学院产学研合作、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学院服务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能力。
(4)项目申报:积极和学院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市技术攻关等各类项目,共同推动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
四、政策支持
在聘的产业教授及所在企业可享有以下政策支持:
(1)学院将为入选的产业教授颁发聘书并举行受聘仪式,协助办理校园卡,便于身份识别自由出入校园。
(2)可为所在企业推荐优秀学生和毕业生到单位实习和就业,并每年安排专门场地进行招聘。
(3)考核优秀的,可优先聘为我院校外研究生导师,遴选优秀研究生到企业开展课题研究。
(4)享有学院科研成果在所在单位优先转化权,优先使用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
(5)在政策支持范围内,对于促成的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学院将给予适当绩效奖励。
(6)对于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申请学院实验室冠名权,成立并挂牌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支持联合申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产业学院、学生实践教育中心等合作平台。
(7)支持企业和学院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市技术攻关等各类项目,共同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应用。
(8)支持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产学研用、校企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等政策的咨询、制定和实施。
(9)学院是深圳市机械工程学会挂靠单位,可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行业内联络和沟通。
五、选聘程序
(1)岗位设置:岗位实行聘任制,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按需设岗、全年招聘、聘期两年、合同管理。
(2)组织申报:产业教授申请人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学院评审:学院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签订合同: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六、考核管理
产业教授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分别于聘期满一年和结束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中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期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约谈进行整改。整改后期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将不予续聘。
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经学院和企业同意,可直接续聘。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审一校:任露洋
二审二校:马将
三审三校:郑纯